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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分户计量

更新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0
  1.分户计量供热费是如何收取的?
  目前,我市供热分户计量小区的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标准,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组成。基本热价为30%×0.18元/平方米·日=0.054元/平方米·日,计量热价为0.142元/千瓦时。此外,对于不用热的分户计量用户,需缴纳25%的基本热费。

  2.分户计量后,一家一户控制系统,为何还要征收25%的基本热费?
  2007年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5号)明确表示,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按照总热价30%至60%的标准确定。
  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推进我市供热体制改革,我市经过多方论证,决定对供热收费有关问题作出规定:基本热价按照30%征收,供热系统属于并联式的,住户可交纳不超过面积热费25%的基本热费。
  供热企业征收基本热费主要是由供热的特性决定的:一是热具有传导性。即使房间内没有供暖,邻居家的热量也能使房间保持一定温度;二是供暖设施的运行需要基本的费用。小区交换站的供热能力和设备是按小区全部住户的面积设计和安装的,即使一些用户不用热,交换站的运行费用,如人工工资、维修费用等都变化不大。

  3.为何只能在节能建筑内实行分户计量?
  因为在非节能建筑实行分户计量,会有约30%的用户用热量出现不降反增的情况。非节能建筑本身能耗很大,会造成同样面积的住宅因其在住宅楼位置不同、消耗热费差异大的情况。据我国城镇供热协会有关测算显示,这种差异最大将达2至3倍。

  4.如何才能实现分户计量?
  按照住建部对供热分户计量的有关要求和供热技术规程要求,实行分户计量必须具备6个条件:一是符合国家节能、保温标准的节能建筑;二是供热系统能够实行分户控制;三是符合供热部门要求、质量可靠的分户热计量表;四是小区热力站必须安装符合分户计量要求的自动控制装置,以适应不同时段、不同天气用户对采暖的要求;五是供热系统设计必须进行水力平衡计算,验收通过水力平衡检测;六是户内暖气片应安装有自动温控阀。

  5.实行分户计量后,用户如何才能节能降耗,降低用热费?
  分户计量后,用户购买的是热能,热费差异和居民用热习惯有关,不同的用户对室温要求不同,热费也会存在差异。养成良好的节能意识是控制热费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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